2009-07-10 00:00
保險業投資房市 資金大增650億
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鬆綁,對不動產市場是一大利多。金管會昨天調整保險業與同一人(同一關係人)交易的限額,計算公式的基礎由「淨值」改為「保險資金」。由於保險業的交易主要以不動產為主,調整後,保險業可投入不動產的資金能量,估計將大幅增加約650億元。
3月底財報資料顯示,全體保險業的淨值為1952億元,保險資金為8兆8200億元。依現行規定,保險
業跟同一人(或同一關係人)買賣不動產,單筆交易上限只有683億元;改用「保險資金」計算,交易金額將增至1234億餘元,比現行增加約650億元。
例如,新光人壽與同一人交易上限從84億多元,增至180億餘元;其他宏泰、全球、中壽與宏泰等壽險公司也同蒙其利,各自增加了數十億元。
金管會昨天修正「保險業與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交易」相關規定,把交易上限計算基礎從「淨值」改成「可運用資金」,並且根據資本適足率(RBC)是否達到200%,分成三級給予不同程度的鬆綁。
但是,保險業資本適足率(RBC)低於200%的中小型保險公司,如果想適用較寬鬆的規定,必須提出改善財務計畫,獲得主管機關核准,並落實增資計畫,才能享受優待。萬一財務沒改善,或資金不到位,保險局可能祭出行政處分,或廢止核准,屆時超限買入的土地將被迫中止合約。
在現行規定下,保險業與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」交買賣土地或房地,單筆交易上限為淨值的70%,合計不能超過淨值的35%。
如果淨值為負數,單筆交易上限額度1億元,總額度2億元。由於都會地區房產動輒數十億元甚至百億元,部分中小型保險公司淨值偏低,「額度根本不夠用」。
營建業 | 聯合陸倩瑤 | 點閱(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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